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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七次会议
【字体: 】【2018-07-03 16:25:07】 【来源:】 【作者:】  【关 闭】 

 

73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七次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对下一步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研究部署。

县委书记张立堂主持会议并讲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要求标准高、政治站位高的长期化、常态化工作,是我们践行“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各级各部门要聚焦政治站位,以政治为引领,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督查巡视为抓手,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聚焦突出问题,以扫黑除恶10个方面重点问题和各级领导、上级督查发现的所有问题为重点,解决好积极性不大、标准不高、推动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会议强调,要聚焦各项基础工作。宣传发动必须到位,提升群众的知晓度。基础工作必须到位,成立组织机构,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工作清单,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工作有章可循。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把扫黑除恶与村两委换届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共同促进,把基层的黑恶势力团伙彻底打掉,把基层队伍和基层阵地建设好。要人财物保障到位,协调联动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信息和工作留痕,以实际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会议强调,要聚焦线索摸排,工作中突出细致、扎实、严密,落实好排查清单、责任清单,做到行业、企业、门店和农村的全覆盖,并注意从已有案件中摸排线索,不断扩大战果。要聚焦依法打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深挖严查各类“保护伞”。要聚焦机制建设,建立常态化、长期化工作机制,完善各类推进和落实机制,及时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坚决打好打赢这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刘国清,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金贵分别从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角度就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讲了意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金庚传达了沧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精神,并对我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公安局局长杨志通、检察院检察长赵广杰、法院院长孟德胜汇报了各自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